法律分析:
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和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其组成部门均属我国行政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即,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
实行总理负责制。秘书长在总理领导下,负责处理的日常工作。设立,由秘书长领导。
2、组成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3、直属特设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参事室、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4、办事机构:港澳事务办公室、研究室。
5、直属事业单位:新华通讯社、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气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广播电视总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6、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国家信访局、国家能源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文物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国家移民管理局、国家铁路局、国家邮政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知识产权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