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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借款合同(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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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具体约定:

  (一)、甲方借给乙方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

  (二)、本合同借款用 ,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乙方承诺在借款期间将本人车辆品牌: 型号: 数量: 台。机动车牌照号码: 车架号码:

  发动机号: 抵押给甲方,抵押车辆估计价值:人名币 元。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甲方将处置抵押物。

  (四)、本合同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到期不付每天加缴100元违约金。 (五)、乙方选择的还款方式为到期本息一次性还清。

  (六)、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_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_(见第二条保证条款)。

  (七)、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第二条、保证条款:

  (一)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三)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一)乙方改变借款用途;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三)乙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贷款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甲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一)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

  (二)要求乙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质押物以清偿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三)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四条 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在出借方人民提出诉讼。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

汽车借款合同

  (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办公电话__________________,家庭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

  开立基本存款帐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全称):中国建设银行 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贷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会计业务电话: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币别

  本合同项下借款为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分期用款亦实行同一到期日。

  第四条 借款用途

  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用款

  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效提款期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天,在有效提款期内,借款人一次提用。超过有效提款期,借款人未提用的借款被视为自动取消。本合同的借款金额以实际提款金额为准。提款是指从贷款帐户划款到借款人帐户。

  第六条,借款利率

  月利率__________‰。如遇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则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第七条 利息和利息支付

  借款利息从借款转入借款入帐户之日起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实行按季付息,借款人均须在每一付息日(每季末20日)如数支付该期借款利息。贷款人有权从其任何帐户中直接扣收。

  第 还款

  借款人须按本合同约定的分期付款日,将全部借款偿清。分期付款采用递减偿还法

  借款人可部分或全部提前归还借款本息,但须提前通知贷款人。

  借款到期日起,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任何帐户按先利息后本金的顺序直接扣收。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借款人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力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单位和贷款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三)借款人和贷款人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转制变更时,由变更后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享有应有的权利。

  第十条 借款担保

  (一)对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及费用,借款人应选择下述一种或两种方式提供担保。1.第三方保证方式担保;2.抵押方式担保;3.质押方式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和)《抵押合同》或(和)《质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二)以第三方保证人方式提供担保的,保证人应负连带责任。

  (三)借款人以所购汽车向贷款人设定抵押的,借款人需办理汽车抵押登记及保险手续,并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贷款人为该项保险的第一受益人。在抵押期间,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在保险期内,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毁损,均由借款人负全部责任;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代为保险,所需一切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四)借款人死亡或经有权部门宣布失踪,借款人财产的合法继承人应继续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

  第十一条 借款人和贷款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借款人有权要求贷款人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二)借款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三)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四)借款人应按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贷款人有权对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六)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的资金及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七)贷款人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 违约及其违约处理

  (一)借款人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均构成违约:

  1.借款人不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偿还借款本息和违约金。

  2.保证人不履行保证责任。

  3.借款人的财产或质物被占用、征用、查封、冻结、没收、转移、破坏、毁损、弃置、丧失使用功能。

  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

  (二)违约发生后,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限期纠正违约;

  2.停止借款人提款;

  3.宣布全部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全部清偿;

  4.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

  5.从借款人和/或保证人任何帐户扣收全部贷款。如果帐户中款项的贷币与贷款货币不同,贷款人有权按当日外汇挂牌价折算成贷款货币清偿贷款;

  6.以法律手段追偿贷款。诉讼活动所引起的一切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7.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借款,贷款人从贷款逾期之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__________计收利息;借款人未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息日支付利息,贷款人对该部分利息按月计算复利;

  8.借款人挪用借款,贷款人对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__________计收利息;

  9.贷款人对逾期贷款向借款人按每日万分之四收取违约金。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 通知

  本合同项下任一当事人的通知须按第一条所列的地址进行。任一当事人变更地址、电话或传真号码须事先通知其他当事人。

  第十五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借款人一份,贷款人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附件

  借款人的借款申请书、提款通知书和其他贷款人认为应成为合同附件的文件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借款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中国建设银行 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于

汽车借款合同

  甲方:______(借款人)

  身份证号:______

  地址:______

  电话:______

  乙方:______(出借人)

  身份证号:______

  地址:______

  电话:______

  甲方因本人及家庭生活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汽车作为抵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定本合同内容。

  第一项 借款事项

  第一条 借款内容及利息

  借款金额:人民币 ______元,大写:______ 。

  借款期限: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 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止。

  利息:按照月利率 ______%,每月结算利息。

  第二条 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甲方同时开据借款收到条。

  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

  甲方可以提前还款,在原利率不变的前提下,按甲方实际使用的借款金额及时间计算利息。

  第三条 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借款,则从逾期之日起,对未偿还部分加收 /天的违约金。

  第二项 抵押事项

  第四条 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 抵押物事项

  汽车种类及牌号:

  车架号:

  发动机号:

  第六条 抵押物的保管

  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甲方必须连同与抵押车辆相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购车、购置税、养路费、保险单据、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间人保管。

  在抵押期间,乙方保证该车辆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抵押物的处置

  抵押期间,甲方对抵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

  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______ 天后,乙方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甲方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签署同意逾期变卖的.《委托书》。届时甲方违约,甲方同意乙方凭此《委托书》处置抵押车辆。

  第三项 其它规定

  第 费用的承担

  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还款,在争取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展期。

  有关抵押、借款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其余在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______(借款人) (章)

  乙方:______(出借人) (章)

  抵押人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 月 ______日

汽车借款合同

  甲方(抵押权人):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______ 年______ 月 ______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抵押物事项

  乙方提供的抵押车辆的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 抵押物的抵押价值

  该抵押车辆账面价值为 ______元,评估值为______ 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 ______元。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3.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3.2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 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4.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4.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5.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其保险到期的,乙方应在保险到期前十日内到当地保险机构续保,保险受益人为甲方。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险 费 由 乙 方 承 担。保 险 项 目 如 下:

  1、机动车辆损失险;

  2、机动车辆强制险;

  3机动车辆座位险;

  4、第三者责任险;

  5、盗抢险;

  6、自燃险。

  5.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致使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5.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

  5.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5.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5.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5.7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5.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车辆,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任何行为。

  5.9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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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0乙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享有所有权。

  5.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5.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车辆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6.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车辆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6.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抵押权的实现

  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三天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 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 通知

  9.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

  邮编:______

  传真:______

  9.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9.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管辖。

  第十一条 其他

  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1.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不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请乙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公章): ______乙方(公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共有人意见: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汽车借款合同

  抵押人: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和价值

  1、名称:_____。

  2、数量:_____。

  3、价值:_____。

  第二条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抵押物的清点、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 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清单,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负责暂管完整无损,一切仓储及其它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保险:在合同生效后 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仓库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后的财产过户给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则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条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内的销售和监督

  1、抵押物的销售,仍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组织人员积极推销,并将所销售的货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账户,作为偿还欠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之一。

  2、甲方在与需方签订供销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写明款项汇入___银行___分行___账户,即乙方指定的账户。甲方在发货之前,应提前 工作日将销售合同提交乙方审,在外地签订的销售合同,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审定后方可发货。

  3、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提供财务计划、物资库存、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经济资料,乙方认为必要时,有权进行检查抵押物的库存,销售情况以及与抵押物有关的账目资料,甲方应给予协助。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甲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 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第六条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和还款项的使用顺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___人民申请处分抵押物。

  2、抵押物处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裁定。

  3、抵押物的价格由___市物价局作价。

  4、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接下列顺序使用。

  第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第二:缴纳抵押物的税金。

  第三:偿还欠乙方贷款的税金。

  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

  抵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索欠款。

  第七条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经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 ,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经___市公证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任何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直接向___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抵押权人:______

  日期:______

汽车借款合同

  甲方:(借款人、出质人):

  乙方:(出借人、质权人):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所有机动车辆质押借款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质押车辆品牌: 型号: 数量:台

  机动车牌照号码: 车架号码:

  发动机号: 封存车辆时实际行驶里程 公里。

  第二条、借款金额:甲方向乙方借取人民币 元(小写: )整 。质押车辆估值:人民币 元整(小写: )。

  第三条、借款及还款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如甲方不履行到期还清借款义务,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甲方承诺乙方可单方随时对出质车辆行使质权,拍卖、变卖质押财产;乙方也可以与甲方协议以出质车辆折价清偿债务;逾期还款期间,甲方承诺按借款本金同期银行贷款利率4倍赔偿违约金。

  甲方依约定期限完全履行还款义务,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取回质押财产,返还甲方提供的出质车辆证件等,本合同自即刻止。

  第五条、出质车辆质权的范围包括:

  《机动车辆质押借款合同书》项下的借款本息与综合服务费;实现债权和质押权的费用(包括质押登记费、律师费、诉讼费、申请执行费、拍卖或变卖费等)、罚息、以及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第六条、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对质押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2、质押车辆在乙方指定地点封存,甲方承担乙方债权实现前必要停车费用,以保证存放车辆地点符合基本安全标准。

  3、质押车辆的保险,由甲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甲方负担。

  4、在质押期间,乙方须对甲方交付的车辆尽到一般注意保管义务。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盗损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5、机动车质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乙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甲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乙方认为机动车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甲方应当提前偿还部分借款或增加新的担保,甲方不同意时,乙方可提前实现质权。

  6、 随车手续由乙方保存,车辆出质期间,未经乙方同意任何人不得使用机动车辆。

  7、乙方行使质权处理质押车辆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甲方承诺出质车辆一旦被乙方行使质押权利,甲方应当无条件、无偿协助乙方办理出质车辆相关手续。

  第七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塘沽)起诉。

  第,本合同于滨海新区塘沽签订,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可各执一份以资信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

  第九条、提示条款

  本合同为甲方双方协商一致下共同草拟签订,双方均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已全部知晓。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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