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原则,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促使双方配合协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计划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施工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形式、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工程承包形式:甲方以包工、包料、包管理的形式将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
(二)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
三、合同价款
四、结算办法
(一)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1、乙方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将3%的合同款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转入财政专户,甲方在签订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拨付30%的工程启动款。
2、工程顺利开工至竣工前甲方应根据监理审核的工程进度,分批拨付乙方合同造价工程款至70%。
3、乙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工程竣工结算材料后,工程款按合同拨付至合同造价的80%。
4、经审计部门核算工程量后,甲方按审定的工程造价支付至本项目结算总造价的100%,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并且工程质量通过保证后,甲方在七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工程质量保修金给乙方。
五、合同工期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经双方及监理方共同协商签字同意延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六、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七、甲方负责的工作
(一)提供标高控制点。
(二)提供施工设计图纸及与之有关的技术资料。
(三)做好施工场地占用耕地的群众思想工作。
八、乙方负责的工作
(一)负责搭建所需的临时建筑。
(二)修通施工道路及占用耕地复耕。
(三)施工场地占用耕地复耕赔偿。
(四)组织施工机械和施工队伍进场施工。
九、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
(一)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二)为确保工程质量,甲方派技术人员和监理负责处理日常施工中的图纸解析和修改设计核定,现场签证工作等。在施工过程中如图纸与实地有出入,需修改工程设计某部位的,要事先报监理审核,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才能变更,否则甲方有权拒签该部位资料且拒绝支付由此产生的一些费用,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砌石(砖)要求紧密嵌实、错缝、平整美观;抹灰要求表面光滑平整,不分离(层);砼要求按设计要求的标号进行配比拌合,振捣要密实,不出现蜂窝现象;泥结石路面要求石料紧密路面平整。
甲方有权对施工质量和工程进展进行检查督促,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文明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力争优质工程,如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与设计图纸、国家规范要求不符的,乙方必须整改返工,返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三)在合同期限内的施工过程中,如乙方无故中途退场、停工,乙方需赔偿合同造价的30%给甲方。
(四)乙方必须按设计图纸结合现场施工条件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做好进场人员的安全及技术培训,合理安排项目施工进度。杜绝工程事故发生,如造成工程安全事故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监理提出合理的意见及要求必须服从管理。因监理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乙方施工成果与设计图纸及国家规范不符的部位提出整改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整改。现场各道施工工序的验收、资料报审及工程联系单要及时报至监理核查,必须经过监理同意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由此产生的一些损失及后果由乙方负责。
十、工程验收
(一)隐蔽工程:
1、工程隐蔽前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现场监理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由监理组织相关参建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必须经监理、设计、甲方在隐蔽记录上签字,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并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
2、工程隐蔽前,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监理由监理组织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验,则由监理负责验收相关事宜。
3、如乙方未通知监理、甲方检查验收而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4、工程验收以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及国家相关建设法规为准。如工程验收不合格,需返工、整改造成的一切费用及后果由乙方负责。
(二)增加项目签证:
1、在项目施工中,项目增加工程量或由于现场实际地况与设计不符需进行变更设计或签证的,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监理核查,监理核查属实后,乙方需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报至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由设计单位出具施工图纸才能进行施工。增加项目的费用按照新的施工图纸计算工程造价。如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限内以书面形式报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进行施工,由此增加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竣工工程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2、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后10日内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提出验收结论及整改意见。
十一、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十二、韦约责任
(一)乙方必须在合同工期内按时完工,如无特殊原因未能按期完工的,乙方每延误一日按合同价款0.4‰甲方支付违约金,此项违约金限额为合同价款的20%。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含顺延工期)起,直到全部工程或相应部分工程的移交竣工报告的批准日期之间的日数(不足一日的按一日计算),甲方可从应向乙方支付的款项中扣除此项违约金或以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项违约金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如违反了以下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按开工通知的要求及时进点组织施工和不按签订协议书时商订的进度计划有效地开展施工准备,造成工期延误。
(2)乙方违反规定私自将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任何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工程或工程的一部分分包出去。
(3)未经监理人批准,乙方私自将已按竞标书承诺进入工地的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或材料撤离工地。
(4)由于乙方原因拒绝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而又未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造成工期延误。
(5)乙方否认合同有效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或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的义务。
(三)乙方违约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违约金。违约金金额均在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及计量支付款内扣除。监理工程师预先下发含有罚款意向的指令,如乙方不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则在指令下达后十五天下发罚款通知书(不再陈述罚款理由)。乙方履约保证金被罚款后由甲方从最后一次计量支付时扣相应金额补足履约保证金。乙方在合同期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且质量合格(本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后十五天内可以申请返还全部或部分罚款,返还金额由监理工程师审核,甲方批准。罚款金额返还时不包括银行利息。
(1)乙方必须按照竞标文件的承诺派出符合和满足工程建设要求的项目管理人员。乙方未经甲方批准擅自调换工程管理人员或因管理人员不称职,甲方要求调换而未及时调换的,视为乙方违约,必须向甲方交纳处罚金,处罚标准为:项目经理1.5万元/人·次(人民币);总工程师1万元/人·次;专业工程师则0.5万元/人·次。
(2)甲方有权检查乙方的人员到岗情况,如发现未经甲方同意或正当理由,项目经理擅自离岗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处违约金1万元/人·次,未经甲方同意,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擅自离岗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处违约金0.8万元/人·次,未经甲方同意专业工程师擅自离岗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处违约金0.5万元/人·次。
(3)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施工期内自行调走主要施工机械,经发现不及时调回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处违约金为履约保证金金额的10-50%(视情节严重而定)。
(四)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完整的工程结算材料,否则,按工程造价的1%予以罚款。
十三、质量保修
工程竣工后,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内属于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
在本年度施工中,受到处罚的施工单位不能参加甲方下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投标。
十四、担保: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无。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中标金额的2%,在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后的28日之内,在扣减乙方赔偿金和其他应从乙方扣回的款项后,一次性向乙方返还剩余部分的履约保证金(无息)。
(三)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乙方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按当地有关文件规定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合同款的2%)存入有关部门指定的账户。
十五、附则
(一)乙方必须对本工程负责,合同签订后不能将工程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二)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本着实事求是互惠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
(三)双方约定合同份数:正本贰份,副本肆份,甲方执正本壹份,副本叁份;乙方执正本壹份,副本壹份。
十六、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名:
开户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管理,适应改革需要,搞活水利经济,在确保水库安全运行情况下,提高水库电站的经济效益,根据《20xx年县第四次常务会议纪要》文件精神,经公开竞价,甲方同意将所属岭埔水库水电站30年经营管理权以交纳电量(每年)_______万度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平等协商后订立如下合同:
一、承包内容:岭埔水库水电站现有水轮发电机组(400kw)及厂房和配套的水工建筑物,升压变压器,值班宿舍等。
二、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义务
1、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电站依法经营所应办理的相关手续。
2、甲方的债权债务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3、若因国家调整或不可抗拒因素,需收回上述经营管理权,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扣除当年度应缴纳的承包价款所剩余的部分)。
4、电站原有的职工,由甲方自行安置。
四、乙方义务
1、承包价款缴纳时间计算:乙方从承包期的第一年至第二十九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年向甲方上缴电量___万度(承包电度折现金计算),最后一年即第三十年2039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按承包电度折现金计算)。
2、乙方必须在成交确认书发出3日内一次性付给甲方承包期限最后一年的承包款___万元(按中标电度以0.2元/度折现金计算),作为承包期间的履约保证金。
第一年至第二十九年的每年承包款按承包电度折现金计算,每年承包价款分2次等额分别于当年度的1月1日和7月1日前一次性缴清(注:上缴承包电度税款及水资源费由甲方负责,乙方代缴可抵扣承包金,其它电度及一切税费由乙方负责),电价按本辖区内上半年度华安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收购小水电上网平均电价计算折现金交纳(注:每度电价格不得低于0.2元;如遇上网电价上调,承包电度的电价按有权单位批准的上网电价提高的幅度增加)。
3、乙方对承包标的享有自主经营权,在承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4、为确保水库安全运行,乙方放水发电应服从甲方水库运行调度,如遇停机无发电,也应放适当流量的水,保证下游农田灌溉。乙方不得擅自启闭水库放水闸、违章操作,否则应承担水库安全责任。
5、乙方在实行承包管理期间,应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在承包期内所发生的一切维修费用、管理工资及国家规定应缴税费(包括工商、税务、环保、安全、水利局等所有部门所要求的费用,除承包电度税款及水资源费由甲方负责外)乙方要全额负责。由于乙方引起的税费不交等原因影响执照等不能年检或被注销,由乙方负责并赔偿。企业土地费用和企业有关证件年检费用由甲方负责。
6、如乙方要技改扩容必须书面报告甲方,并按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报批,承包期满后所有设施含技改新增的部分无偿归甲方所有。
7、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电站产权所有制不变、法人不变,所有与电站有关证照及年检等事项由甲方负责。承包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甲方交付经营的财产和设施设备,并负有维护和保管的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交付的财产、设施设备变卖,不得转包他人,不得用于借贷抵押或担保。
8、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双方可另行协商。
9、乙方应按时支付承包金,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承包金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支付,乙方仍拒不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0、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将承包物转承包或承包给第三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1、乙方对水电站进行技改或扩建,新增设施、设备在承包期满后归甲方所有,并确保该水电站能正常运转。
12、合同期满,若甲方要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乙方。
13、乙方应注意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措施,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担,与甲方无关。
14、甲方应于合同生效后15天内将本合同所列的经营场所及主要设备移交给乙方经营、使用和维护,双方要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双方人员对承包标的进行清点并列出详细清单,双方代表签字后交接,《岭埔水库水电站承包资产移交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经营权以转让、转租、转包等任何方式转手给第三者,否则,甲方有权收回经营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和乙方转让、转租、转包的全部收入,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16、若因国家调整或不可抗拒因素,需收回上述经营权或暂停乙方经营权的,乙方应无条件服从。
17、乙方应接受华安县防汛部门的统一指挥调度。
18、乙方在技改及经营过程中,须和第三者发生关系的,应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19、乙方在技改及生产经营中若与他人发生纠纷,应自行解决,与招标单位无关。
20、乙方应按有关部门的要求自行做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生产、地质灾害防护等工作。
五、其他事项
1、违约责任:①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合同。违反本合同条款规定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若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抵扣应向甲方上缴的电量作为补偿。②若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缴纳承包费,逾期一个月以上,按每天200元加收滞纳金,超过六个月,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取消乙方向甲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2、解决争议办法:本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合同签订地人民起诉。
3、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补充协议,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执行。
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七、本合同共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有关部门存档肆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人(甲方)(全称) 承包人(乙方)(全称) 依照《民法典》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酒店装饰工程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1.4 承包范围:
1.5 承包方式:固定单价,乙方包工、包材料
1.6 工程结构:框架结构。
1.7 装饰装修施工面积:建筑面积 平米。 2 工程质量
2.1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2.2 室内环境约定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
2.3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 以及相配套的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 工期
3.1 总工期:日(为日历工期,不包括春节休假日)
3.2 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3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4 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____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将另行约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3.5 暂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时提出处理意见的,乙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要求复工的,甲方应在12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按时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
3.6 工期顺延
3.
6.1 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5)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4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
6.2 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3.7 工期提前
3.
7.1 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如果甲方要求提前竣工,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应在____日内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3.
7.2 提前竣工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
(3)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
(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 4 设计
4.1 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竣工后给甲方提供一份竣工图纸。
4.2 设计变更
4.
2.1 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____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4.
2.2 已完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
2.3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变更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批准,同时调整工程价款。
4.
2.4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 5 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
5.2 本工程价款约计:人民币元 , 元,包含乙方为本工程和参与本工程施工作业人员的保险费和为完成本工程所采取的措施费。具体总数以竣工决算为准。
5.3 本工程价款可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调整:
(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
3.
6.1”约定的其他工期顺延条件之一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5.4 工程价款支付
5.
4.1工程首付款
5.
4.
1.1 乙方应在完成全部隐蔽工程后,向甲方提供相关质量验收合格记录,经监理方认可,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的首付款,首付款金额为 .00元,金额大写: 元整。支付时间为工程中期验收合格5个工作日内。甲方未按约定支付首付款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仍不能支付,乙方可暂停施工。
5.
4.
1.2 工程中期的标准是:隐蔽工程全部完成,经监理方验收合格。
5.
4.
1.3 工程首付款的拨付应包括洽商款项(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等)
5.
4.
1.4 乙方未经监理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5.
4.
1.5 经乙方书面同意并明确延期付款日期后,甲方可延期付款;甲方延期付款应计算自确认延期____日后起算的应付工程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5.
4.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甲方使用,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质量证明文件、竣工结算审计结束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经甲方和监理审核确认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的50%.支付时间为乙方提供全部工程资料5个工作日内。甲方保留工程总价5%为保修押金。本保修金在乙方按照约定完成工程保修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 6 材料设备供应
6.1 本工程由甲方供应的材料等,乙方须在施工进度计划中明确订货时间和进场时间,并及时跟踪甲方是否在约定的时间内订货、进场。
6.2 本工程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应按照约定材料样品标准进行采购,提供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并对所购材料设备质量负责。如果采购的材料与样品不一致,甲方和监理单位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如果更换后还与样品不一致,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施工合同,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乙方自负。因乙方原因给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3 甲方供应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按约定到达指定地点前应通知对方,双方应对材料、设备进行共同验收。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经验收合格后,乙方负责保管。
6.4 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应由双方选定样品样本。样品样本应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6.5 双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7 双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
7.1 甲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为 .
7.2乙方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 ,是乙方在本工程项目中的代表。
7.3 双方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权利,履行派出方的义务。
7.4 甲方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向乙方项目经理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条件和指令,项目经理应予执行。 8 双方权利
8.1 甲方权利
8.
1.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8.
1.2 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
1.3 有权审批乙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
8.
1.4 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8.2 乙方权利
8.
2.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甲方,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8.
2.2 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
2.3 乙方代表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时,有权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如甲方代表坚持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乙方代表应予执行,但由于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9 双方义务
9.1 甲方义务
9.
1.1 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
1.2 协助乙方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审批证件。
9.
1.3 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9.
1.4 提供施工场地,并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及承担乙方在不腾空场地条件下施工的相应措施费用。
9.
1.5 提供房屋主体结构,水、电、暖风机电设备的技术资料。
9.
1.6 提供施工所需水、电,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9.
1.7 协调施工场地进行交叉作业的各专业施工单位间的关系,保障工程有序进行。
9.
1.8 严格执行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9.
1.9 在原有建筑物中进行装饰装修工程,要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并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破坏地面,层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3)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凡必须涉及以上所列内容的,应有涉及改动方案的设计图纸,并对安全使用性出具书面说明。
9.2 乙方义务
9.
2.1 制定并组织落实施工进度计划。
9.
2.2 遵守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
9.
2.3 施工中发现有任何影响履行本合同的情形和事项以及其他隐患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做出处理,未履行该义务的,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
9.
2.3 安全施工
9.
2.
3.1 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9.
2.
3.2 必须为本工程和参与本工程施工作业的人员上保险,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和乙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事故引发的费用和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9.
2.
3.3 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卫、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与甲方协商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同意后实施,防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9.
2.
3.4 在未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的,应制定专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确保建筑物内财产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应报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9.
2.4 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
9.
2.5 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10 工程验收
10.1 隐蔽工程验收:具备隐蔽条件的工程部位,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并经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在检验纪录上签字后,乙方才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10.2 竣工验收
10.
2.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图纸。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____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____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双方根据修改工程量的多少约定修改期限。乙方应按甲方意见进行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
10.
2.2 甲方逾期未组织验收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工程合格同意验收,应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10.
2.3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并经甲方和监理方确认验收合格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视为保修起始日期。
10.
2.4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工程,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强行使用,则视为竣工验收合格,由此发生的质量责任及其他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10.
2.5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暂时不能竣工的,双方可签订甩项竣工协议处理。
10.
2.6 竣工结算:竣工报告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自收到报告和结算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确认,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同时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应承担乙方相应的保管费和利息损失。 11 违约责任 1
1.1 甲、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
1.2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的,每延误____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3‰的违约金。 1
1.3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____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的违约金;乙方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的同时,应向甲方额外支付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支付监理方的延期监理报酬。 1
1.4 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不达标的工程,乙方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应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对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应进行全面综合治理,由于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视同延误工期。 1
1.5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除符合以下情况而中止合同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连续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
(1)合同已无法履行。
(2)甲、乙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
(4)仲裁要求停止施工。
(5)要求停止施工。 12 其他:有关保险、担保、保修等内容,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13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4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1)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提请诉讼。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15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6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17 补充约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本合同条款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的内容为准。
1、材料清单
2、工程验收资料
3、环境检测报、
4、其它文件
甲方(发包方): 山东桓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石化宋汝勇项目部
乙方(承包方): 田淑强 身份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联合石化项目部工程墙地砖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1. 工程名称:东营市联合石化公司配套土建工程
2. 工程地点:东营市联合石化厂区
二.承包内容和范围
本工程设计图纸和设计变更所有范围内的墙面砖、地面砖、踢脚板工程量。具体如下:
1. 包工不包料
2. 按施工规范要求:除墙地砖、水泥、砂、钢钉、施工线、抹布由甲方承担外。其他的如工具和工序等均由乙方自理。甲方负责锯片。
3. 甲方负责供料运至施工层面,乙方自行搅拌砂浆、粘贴、嵌缝、清理等工序,施工完毕剩余材料及工具归还均由乙方负责并按要求放回指定地点。
三.计价与付款
1. 墙面砖按实际粘贴面积,承包价为:/㎡.
2. 地面砖按实际粘贴面积,承包价为:元/㎡.(实验楼的大地砖上面的管线穿孔25元/眼。)
3. 踢脚板按实际粘贴面积,承包价为:/㎡.
4. 楼梯地面按实际粘贴面积,承包价为: 40 元/㎡.
5.工程全部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 95 % ,剩余 5 %作为保修金,待工程竣工后一次性付清。
四.施工工期
1. 本工程按项目部的要求施工,自通知之日起 20 天内完成所有工程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延长工期。超过规定的期限,甲方可以单方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撤出工地,由甲方委托其它班组施工,原完成工程量按80%计价。如乙方无理取闹,致使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 如因甲方造成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项目部审核签证后,工期向后延伸
(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否则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
五.质量要求
1. 严格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管理条例标准》验收。
2. 组织精干队伍和健康人员精心施工。按项目部的规定和要求做出样板,经项目部的人员同意认可后才 可以大面积施工。
3. 瓷砖不允许有空鼓、脱落、四角不平等现象,清理不能有死角,如有返工现象,浪费的材料按双倍扣回。
4、施工部位施工完毕后,必须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否则,甲方安排施工人员清理,按双倍工资扣回。
六. 安全要求
1. 进场前必须进行安全知识和班前教育,必须戴安全帽、穿软底鞋,特殊部位必须系好安全绳。
2. 所有人员必须有合格的证件,不能适应高空作业、不健康人员、童工不能作业。
3. 文明施工,在施工现场不准打架、斗殴、,偷窃,不准酒后作业。
4. 严禁违规操作,凡安全设施不到位,乙方人员不许施工,否则所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5. 乙方实行班长责任制。凡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七.甲方责任
1. 水电通畅,协调大型机械的使用。
2. 组织人员进行中间验收,提供技术咨询。
八.乙方责任
1.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内容的工程转包或变相转包。
2. 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服从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如发现不改者,除陪赏材料费外,罚款100—5000元。
3. 乙方人员要爱护公司材物,讲究卫生,文明施工,如违范罚款100—500元。
4. 施工交叉部位由乙方与其它班组协调,协调不成,甲方解决。
5.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或防碍其他班组施工。
6. 乙方法定人员必须驻工地。
7.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如起生效,完工之日起自行解除,双方不得返悔。
九.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由当地仲裁机构或人民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二0一 四 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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