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新郑市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__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内府信〔20__〕3号)的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概述
2__年,新郑市水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不断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水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全局各科(室)、直属单位,必须实行统一领导,建立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机制。领导局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明确市水务信息中心具体负责市水务局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专职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达到了“全覆盖”和“无缝隙”,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网络。
(二)丰富公开内容,保障更新速率。我局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速率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严格按照《新郑市水务系统政务信息化工作暂行管理办法》要求,安排市水务信息中心专人负责新郑市水务局网站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和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将网站政务动态信息更新数量纳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全市水务系统信息更新的监督管理,有效保证了网站信息更新速率和数量。
(三)公开形式多样,信息内容全面。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建立了多项措施,丰富信息公开形式。1、充分发挥新郑市水务局网站这个网络平台进行信息公开,公开大量水务信息。2、在市水务局大院显著位置,通过公开栏等方式公开新郑市水务业务办事指南,包括内设机构分布情况、工作职责、办事流程图等。3、依据《条例》规定,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分情况及时给予答复,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4、在行政服务中心水务窗口设置水务办事流程。5、市水务监察执法支队显著位置,公开水务监察执法支队办事流程和工作职责。6、市水务监测站在显著位置,公开水务监测工作职责和办事流程。7、在财务室公开财务工作情况。8、积极开展与新闻单位合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开信息,宣传水务,通报全市水务质量状况及地方性水
务法规发布情况。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__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信息211条。其中,概况信息6条、计划总结信息4条、法规公文信息、工作动态信息113条、人事信息7条、财政信息13条、行政执法信息3条,其他信息(含水务质量报告)57条。
三、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
2__年,我局未接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__年,我局在受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__年,我局未发生因水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__年,新郑市水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配套制度和信息公开目录尚需完善,对县(区)水务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有待加强等问题。20__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切实围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水务问题,及时公开重点城市空气水务质量、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等信息。继续加大社会广泛关注的水务热点、难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力度。
(二)完善水务信息公开目录,增强公开的有效性、科学性和合理性,方便群众查询和使用。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通过主动公开减少依申请公开数量。
(三)加强对县(区)水务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通过深入调研、组织交流、开展培训等形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完善信息公开绩效考核机制,继续开展全国各省级水务厅(局)网站绩效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