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单位在员工患病期间内解除劳动合同,这属于违法行为,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根据法律的规定,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年限的标准,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对于工作不满一年但超过六个月的情况,也按一年计算支付。而对于工作不满六个月的情况,则需要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分析
员工患病在医疗期间内,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拓展延伸
员工患病解除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权益保障
员工患病解除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权益保障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雇主应当对因患病导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进行经济赔偿。这种赔偿通常包括医疗费用、工伤补助、失业保险金等。员工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疗证明、解除合同通知书等,以便获得合法的经济赔偿。同时,员工还有权利要求雇主支付未享受的年假、加班费等其他权益。如果雇主未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员工在患病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当了解自己的权益,并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单位在员工患病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员工患病解除劳动合同后,应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雇主支付医疗费用、工伤补助等赔偿,并享受未享受的年假、加班费等其他权益。如雇主未履行义务,员工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保护员工患病期间的经济补偿权益,是重要的法律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