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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房屋产权归属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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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对于已经裁定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并不是根据裁定生效判断房屋所有权转移,只有根据的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去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后才能判断所有权转移生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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