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自收到处罚决定书次日为第一天计算,15日后改正期满,所以不单指工作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六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