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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应满足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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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组织,必须依法成立、拥有财产和经费、有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并具备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公司法人的责任根据公司类型不同而有所区别。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法人的本质在于其能够与自然人同样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成为具备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

法律分析

法人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包括符合法定的程序要件和实质要件。即法人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社会组织。在我国,成立法人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根据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如机关法人一般都是由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的。二是经过核准登记而成立。如工商企业、公司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后,成为企业法人;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法人必须拥有的财产,作为其参加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的财产,是指法人对特定范围内的财产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同时排斥外界对法人财产的行政干预;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的名称是其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标志符号。名称应当能够表现出法人活动的对象及隶属关系。经过登记的名称,法人享有专用权。法人的组织机构即办理法人一切事务的组织,被称作法人的机关,由自然人组成。法人的场所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或社会活动的固定地点。法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法人的住所;

4、有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指法人对自己的民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法人的组成人员及其他组织不对法人的债务承担责任,同样,法人也不对除自身债务外的其他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一、公司法人的责任如下:

1、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法人分为:

1、营利法人。是以取得利益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2、非营利法人。是以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盈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

3、特别法人。为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综上所述,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本质是法人能够与自然人同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成为享有权利、负担义务的民事主体。

结语

法人是经国家认可的社会组织,必须依法成立并满足程序和实质要件。具备的财产和经费,拥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对民事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公司法人的责任根据公司类型不同而有所区别。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综上所述,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组织,与自然人同样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十条具备法人条件,基于会员共同意愿,为公益目的或者会员共同利益等非营利目的设立的社会团体,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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