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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制能转编制吗

来源:品教教育网

法律主观:

一、聘用 合同 制有编制吗

聘用合同制不是事业编制。聘用合同制是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确立聘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制度。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实行聘用合同制的目的,是为了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为了保障学校和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要求,逐步健全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探索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的具体办法现在的事业单位,有事业编制、聘用合同制、临时工等多种身份,管理和执行方面的问题非常突出。实行统一的聘用合同制,将改变这样的状况。

二、聘用合同制与正式编制含义

所谓聘用制即是指以合同的形式确定事业单位与职工基本人事关系的一种用人制度,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的身份属性通过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制是事业单位内部具体工作岗位的管理制度,是相对委任制而言的,它就是将传统的用人制度改革成为合同契约式的用人制度。受聘人拟任工作岗位或职务一般通过竞争取得,确定的形式可以签定聘任合同,也可以签订聘约,或颁发聘书,也可以签订目标责任书。而合同制即是指企业、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一般采取书面形式,内容包括时限、任务及共同遵守的各项义务等。二者区别如下:

1、适用范围不同。

聘用合同适用的范围主要为事业单位,而狭义劳动合同适用的主体为企业。

2、对其干预的程度也不同。

聘用合同的当事人并不属于的市场主体,而企业已在改革中成为的市场主体。

3、管理监督的部门不同。

从上述的含义介绍中,我们知道合同制是企业、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一般采取书面形式,内容包括时限、任务及共同遵守的各项义务等。而聘用制则是以合同的形式确定事业单位与职工基本人事关系的一种用人制度,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的身份属性通过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目前我国事业单位和企业分别由人事部和劳动保障部对其进行宏观指导和监督。

三、聘用制与正式编制的区别

聘用制和正式编制的区别主要是:

(1)是否签订合同。聘用制是以合同的形式确定事业单位与职工基本人事关系,而正式编制不需要签订合同;

(2)薪酬待遇:聘用制人员一般是临时工,其薪酬待遇由聘用单位发放,多少由单位决定,而正式编制是财政拨款;

(3)退休后待遇。聘用制退休后很多不能享受公费医疗等,而正式编制纳入国家养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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