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教教育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司法变卖与拍卖的区别是什么

司法变卖与拍卖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品教教育网

法律分析:司法变卖与拍卖的区别如下:

1、程序不同;

2、期限不同;

3、确定标的物价值的方法不同;

4、形式不同;

5、标的范围不同;

6、在民事诉讼程序中,强制执行的范围不同。

凡拍卖的物品,在拍卖之前须对其查封、扣押,一方面禁止债务人或所有人随意处分,另一方面也便于实施拍卖。而变卖的范围更广一些,不仅包括查封、扣押的财产,也包括未经查封、扣押的被执行人的财产。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 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

拍卖保留价由人民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

人民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