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租赁合同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自行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应将调试正常的自行车交付乙方使用;
2.租赁期间,自行车出现自然老化,甲方提供维修服务。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对所租赁车辆及配件应妥善保管并保持清洁。如配件不全或损坏,所损坏配件按保值价赔偿;
2.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及时将自行车退还甲方。逾期不还,超过半小时的按一个小时计算。
3.租赁期间,自行车丢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按保值价赔偿。
4.在租赁期间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
5.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出现所租赁自行车损坏而拒不支付协议所规定的损失费给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保值价赔偿已损坏配件。
三. 、租赁费用:2元一小时,10元包天,为保证大家安全,车辆必须在晚上8点前归还,超过的时间按双倍租金计算。
有关协议的双方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凡需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双方协商制定,并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自行车租赁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自行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条件:
1、 乙方应当具有驾驶所要租赁自行车的技术
2、 乙方凭其本人真实、合法、有效的证件租赁甲方自行车,并保证在租赁期间合法使用该车。
二、甲方义务:
1、 甲方将调试正常的自行车交付乙方使用。
2、 租赁期间,自行车出现自然老化,甲方提供维修服务。
3、 甲方做好车辆型号的登记。
三、乙方义务: 1、乙方对所租赁的自行车及配件应妥善保管.确保车辆放在有人看管的地方。如造成车辆及配件丢失或损坏,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照价赔偿。
2、乙方应骑行熟练,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3、租赁时应对自行车刹车和车胎等重要部件进行详细检查,如发生异常请及时调换。
4、骑行过程中应随时检查自行车刹车和车胎等重要部件,如有异常应立即修理。
四、 法律责任:在租赁期间引起事故,造成租车人,骑车人,他人的损伤和财物的损害以及因事故引起的所有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 补充:
1、 乙方看完以上各项协议条款后,同意,请在出租协议中签字确认。
2、 证件号,起租时间,租车计费方式(计天制/计时制),租金在出租协议上填写。
3、 本协议一式一份,乙方看完后在出租协议中签字确认(乙方可替签多人名单,但一切后果由签字人员负责),由甲方保管。
六、租赁细则: 1、登记证件(身份证/学生证),证件号2、乙方自愿选择/计时制)计费方式。(请看详细价格表)
(1)、计天制:
乙方租赁甲方 自行车 辆 天。优惠折扣 。备注 。实收 。
(2)、计时制:
乙方租赁甲方辆。优惠折扣。备注 月日时分,退租时间月日时 共计 小时,实收 。
甲方:幻影单车俱乐部
乙方: 电话: 时间:
自行车租赁合同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自行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条件
1、乙方应当具有驾驶所要租赁自行车的技术;
2、乙方凭其本人真实、合法、有效的证件租赁甲方自行车,并保证在租赁期间内合法使用该车。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二、租赁自行车的编号、品牌及数量
乙方租赁甲方编号为 号、品牌为 的自行车 辆。
三、租赁时间
1、起租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2、退租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四、租金和押金的标准及支付方式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选择按下面方式和标准,支付甲方租金 元和押金 元。乙方退租时,所租赁的自行车无丢失或毁损情形,甲方一次性将押金退还乙方。 租金为: 10--20 元/日,押金为:100 元。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1、收取乙方租金和押金;
2、在约定退租时间收回乙方所租赁的自行车;
3、甲方应将调试正常的自行车租赁给乙方使用;
4、租赁期间内,自行车出现自然老化,甲方提供维修服务。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间合法使用所租赁车辆;
2、退租时,所租赁的自行车无丢失或毁损情形,有权要求甲方退还租车押金;
3、向甲方交纳租金;
4、租赁期内,乙方对所租赁的自行车应当妥善保管并保持清洁;
5、乙方应按时将自行车退还甲方。
七、特别约定
1、在租赁期间内,乙方造成租赁的自行车毁损或丢失,应当按毁损配件或丢失自行车的市场价格对甲方进行赔偿。若乙方拒不赔偿,甲方有权在乙方交纳的押金中直接扣除。
2、在租赁期间内,乙方使用所租赁的车辆应当注意人身安全,若发生意外事故,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甲方: 乙方: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电话: 电话:
自行车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租赁甲方自行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租赁甲方自行车,之前双方要求核对自行车编号,检查自行 车车况,确认完好后方可使用。
第二条:甲方将编号 的自行车提供给乙方。从 年 月 日 时 分。到 年 月 日 时 分。租期 (小时/天)在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需向甲方支付:
押金:人民币(大写) (¥ 元)。
租金:人民币(大写) (¥ 元)。
如续租须重新办理租赁手续。
第三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将调试正常的自行车交付乙方使用;
2、租赁期间,自行车出现自然老化,甲方提供维修服务。
第四条:乙方义务
1、租赁期间,乙方有义务保护甲方所提供的自行车。乙方对所租赁车辆及配件应妥善保管并保持清洁,如配件不全或损坏方有权直接在乙方押金中扣除。 2、租赁期满。如乙方超出租赁期限,超出租赁期限的时间除按正常租金向甲方支付,甲方可在押金中扣除(按每小时 元计算,未超过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算)。
3、租赁期间 1、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出现所租赁自行车损坏而拒不支付协议所规定的损失费给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价格赔偿已损坏配件。
2、本骑行范围只限于元阳哈尼梯田景区内,若需超出此范围,乙方须与甲方商议。 注:有关协议的双方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本农庄所有。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自行车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下简称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承包协议。甲方将自有坐落在四平市铁西区林业小区的自行车棚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协议条款如下:
第一条、承包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年。
第二条、承包费:乙方在承包欺内须向甲方交付承包费)。押金整(¥:)(甲方收到乙方承包费时须向乙方出具收条)
第三条、乙方在承包期内应自觉维护车棚内的所有一切设施,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及车棚内的一切设施,否则乙方将负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四条、在承包期内,由于乙方管理不善、人为造成车棚设施损坏及人员伤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责任。
第五条、乙方在承包期内,如发生摩托车、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存放保管的物品丢失、损坏,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发生丢失,一个月内未达成赔偿协议,甲方有权先行从押金里扣除。
第六条、在承包期内,乙方自行交纳水、电费,维护室内上、下水道,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负责维修甲方车棚外部房屋、围墙等1
的自然损坏。
第七条、承包期内,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承包费,同时收回车棚。
第、此合同须要增减条款时,须经双方协商后再行增减条款。
第九条、以上条款如有一方不按合同履行,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第十条、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期满后,甲方如继续承包,乙方有优先权)此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